申报丨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度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0-04-29 11:15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知识产权局 镇江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度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镇江新区科信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有关部门,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省科技创新“40 条”、市“聚力创新”六条政策,深入推进“两聚一高”,坚持产业强市,高树苏南标杆,集成推进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2017 年度市知识产权计划将按照

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和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两类项目组织实施,着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文件

 

请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的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要符合计划指南要求,并且未获得过市财政资金支持,无不良信用记录。请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份数见附件要求)和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镇江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润州区南徐大道60 号商务A 区D 座303 室)。申报材料需同时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22.186.84.227。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zhenjiang.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项目组织申报的具体事项详见附件。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于2017 年6 月7 日上午8 点开网,2017 年7 月7 日下午6 点关网,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 年7 月10日—13 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7 年度市知识产权计划申报要求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知识产权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17 年6 月5 日

 

 
 

 

 

附件:

 

 

2017年度市知识产权计划申报要求

 

2017 年度市知识产权计划将围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工作,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要求

 

1. 重点支持入选“金山英才”计划的创新人才和团队申报的项目。

 

2. 申报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须建有企业研发机构。

 

3. 同一单位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本年其他科技计划类别项目的,将取消本次项目评审资格。

 

4. 有同类别在研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近三年存在应结未结、暂缓暂停、终止、撤销项目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个项目,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

 

5. 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须出具信用承诺。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镇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二、项目类别

 

(一)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

 

1.重点项目

 

项目实施期内每年申请高价值发明专利 20 件以上。每个重点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40 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2)申报企业承担过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或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

 

(3)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 件,或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 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不少于5 件且同时PCT申请不少于1 件。

 

2.面上项目

 

项目实施期内每年申请高价值发明专利 10 件以上,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或绩效评价合格,建设企业专利数据库。每个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20 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建有企业研发机构,已列入省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计划,拥有专利内审员和知识产权工程师各1 名以上。

 

(2)拥有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20 件,或2016 年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不少于10 件。

 

(二)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

 

重点支持我市优势新兴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每个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市拨经费不超过50 万元。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主体为*********、省级高新区、经开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

 

2. 该产业必须是镇江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产业强市的指导意见》(镇发﹝2017﹞16号)所明确的2大主导产业、3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个历史经典产业。

 

3. 实验区研究制订2 年期“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

 

4. 区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30 件。

 

5. 区内至少有一家企业承担过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或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

 

三、组织方式

 

由各辖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镇江新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1. 实行会商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遴选项目,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项目须与市科技局协调管理处室会商后,再正式申报。

 

2 实行限额申报。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面上项目各辖市推荐申报不超过2 项。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 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附件具体要求详见申报书。

 

2.联系方式

 

市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周 竞 姜咪咪

 

联系电话:87056063

 

市科技局协调管理处联系人:何春 陈群峰

 

联系电话:80822819

 

附:2017 年度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