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丨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丹阳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0-04-29 11:07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度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经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各类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7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类型主要分为: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工业科技支撑计划(含“科技企业孵化专项”)、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条件建设计划、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产学研合作计划等七类。各镇、街道办(区)部门在组织申报过程中须认真对照各类计划申报条件指南(见附件)确定类型。

二、限报规定

1、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工业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计划三类计划合计限报:高新区8项,开发区、丹北镇、卫计委各5项,其他镇、部门各3项。

2、农业科技支撑计划各镇(区)、街道办限报2项。

3、科技条件建设计划、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产学研合作计划不受名额限制。科技条件建设计划中的研发机构营运费用补助,限丹阳市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核排序前十名的企业申报。

4、近3年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撤销)的丹阳市级及以上项目和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能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 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丹阳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已完成改制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市上市办确认并出具省证监局备案文件)申报的项目、丹阳市级及以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丹阳市人才办出具证明)创新创业项目、2017年大院大所丹阳行活动签约项目、进驻省级及以上科技孵化器的创业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受主管单位申报名额的限制。

三、申报要求

1、各项目主管单位按要求组织,择优推荐申报,并对所辖企业(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2申报单位需在市科技信息网申报注册,网址为(http://kj.dykj.gov.cn/),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填报《信息表》和下载《任务书》,并按要求编制《任务书》。

3、申报单位需同时进行书面和网络申报。网上审核通过之后,通过系统打印有水印的《信息表》和《任务书》,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书面材料按封面、信息表、任务书、附件的顺序用A4纸、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四份)。本通知及《信息表》、《任务书》样本可在丹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四、时间安排

1、科技条件建设计划、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产学研合作计划网络申报系统于2017年8月8日开网,2017年9月26日关网,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29日,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计划网络申报系统于2017年8月8日开网,2017年9月11日关网,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受理及联系方式

1、项目受理由丹阳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受理地址:丹阳市云阳镇高新区科技小镇A4楼一楼项目受理大厅(南三环与中心路交界处),联系人:刘冬梅,联系电话:0511-86900710。

2、相关业务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联系人:蔡窗、冯超,联系电话:0511-86525227。

工业科技支撑计划联系人:朱超平、徐建芳,联系电话:0511-86525681。

农业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计划联系人:范辉、陆丽娟,联系电话:0511-86565653。

科技条件建设计划联系人:谭忠辉、王律鹏,联系电话:0511-86922618。

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联系人:丁昌玉、吴晨、谷淑芳,联系电话:0511-86571227。

产学研合作计划联系人:石明生、吴一妍,联系电话:0511-86922993。 

 

附1: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申报条件及指南

附2:工业科技支撑计划申报条件及指南

附3:农业科技支撑计划申报条件及指南

附4: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计划申报条件及指南

附5:科技条件建设计划申报条件

附6: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申报条件

附7:产学研合作计划申报条件   

   

 

丹阳市科
学技术局                   

2017年8月2日